近日,泰国最高院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控股大股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泰国红牛)的人事任免董事会决议效力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其董事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即罢免严彬在“中国红牛“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身份,泰国红牛有权利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就严彬在董事会权力及身份变化进行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可以说,这场围绕着严彬是否有资格继续出任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话事人”展开的一系列拉扯和博弈,终于在这份终审判决出台后告一段落。而这份由泰国最高院开具的判决书,将对国内的红牛市场产生什么样的深远影响,更值得我们思考。
早在2016年9月,泰国红牛就以控股股东的身份,罢免了此前委派至中国红牛的严彬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更换包括严彬在内的多名董事会成员。彼时的这一董事会决议,就意味着红牛维他命董事长将要变更。
业内人士认为,数年来,由民事到最高院,各级泰国法院的审判结果,或将对二者(天丝集团和华彬集团)在中国的一系列法律纠纷提供国际化的法律依据。而当下这份终审判决将对中国红牛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它不仅意味着严彬在法律层面失去掌控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权利基础,更表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对外未经其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委托加工合同、采购合同等的效力将是相关合同主体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风险点。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诉讼中的相当一部分陈述,在过去几年都得到了我国各级法院的回应和支持,相关的法院判决也成为了我国不少线上、线下市场维权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除了此次在泰国的案件迎来了终审判决外,不久前,国内持续了近6年的红牛商标纠纷也迎来了最新进展。